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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州一中南校第五届“青蓝工程” 优秀师徒评比方法的通知

编辑:原创 发布时间:2015-09-07 10:47 浏览次数:2223次


我校自实施“青蓝工程”以来,扎实开展师徒结对活动,培养了一大批思想品德好,业务能力强的青年教师,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师徒,逐步形成了我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品牌工程。为表彰先进,推进工程实施,激励广大教师锤师德,炼师能,正师风,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,评选亳州一中南校第五届“青蓝工程”优秀师徒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资格 

1、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在2014-2015学年度与指导教师签订、履行“青蓝工程”合同期满,成绩突出的师徒。 

2、教师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工作认真,态度端正,职业道德高尚,有敬业精神和进取心。 

3、有旷课、有偿补课、乱订教辅资料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者,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,实行一票否决。 

二、评比方法

1、每学年末,将师徒结对期内量化成绩分数相加,按学校分配名额,由高到低录取。

2、校评审小组评选,确定表彰对象。

3、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三天。

、量化评分标准 

1、“青蓝工程”师徒结对协议书一式一份。(2分)

2、听评课记录、班主任工作记录每学期一份(10分)

每学期末,按时交送,书写认真,环节完善,完成协议书中规定节数(听评课记录:师傅10节,徒弟20节;班主任工作记录:师傅10个,徒弟20个),加3分;师傅超过15节(个),徒弟超过30节(个),加5分;不足规定节数加0分;不交送的加-1分。

3、师傅培养计划,徒弟成长计划每学期一份,共二份(4分)

4、师傅培养总结,徒弟成长总结每学期一份,共二份(4分)

5、师徒结对期内期末教学成绩每学期一份,共二份(30分)

   师傅所带班级取得市教育局组织的市统考,同类学校前1/4班级,希望之星班和重点班每班每次4分,普通班每班每次8分。

       徒弟所带班级取得市教育局组织的市统考,年级前1/4班级,希望之星班和重点班每班每次4分,普通班每班每次8分。(没有全市统考以同时期学校期末统考为准,总分不超过30分)

6、教育教学辅导(10分) 

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学科竞赛、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,取得优异成绩的,国家级10-8分;省级8-6分;市级6-4分;校4-2分。 

7、各类公开课活动(10分) 

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评选、交流的各类优质课大赛获国家级的加10-8分;省级的加8-6分;市级的加6-4分;校的加4-2分。不设奖项等次的活动,按照该层次中间数计分。

8、师徒参与教改或教育课题科研成果(10分) 

    项:国、省、市(4分、3分、2分) 

阶段成果:国、省、市(4分、3分、2分) 

    题:国、省、市(7分、6分、5分) 

    奖:国、省、市(4分、3分、2分)

9学生评议(10分,检查时间为学年度) 

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由全体学生参加的教学评议,被评议的教师满意率达90%(含90%,下同)以上的加10分,80%以上的加7分,70%以上的加4分,60%以上的加2分,50%以上的加1分,50%(不含)以下的加0分。 

10政治表现,师德修养(10分)

(1)、班主任: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或所带班级获优秀班集体的,国家级8分,省级6分,市级4分,校级2分。 

(3)、个人荣誉:个人荣誉称号仅限于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而由各级人民政府、组织人事部门、教育及其他与教育相关的主管部门、学校所授。国家级8分,省级6分,市级4分,校2分。

11、以上条款中所涉及的各项获奖证书成绩,如系同一内容,以最高级别奖励计算,不予重复计算。以上各项中得分累加后不得超过该项总分,超过的以该项总分计。 

12、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1日下午5点前,逾期不予补报。

四、本办法解释权归评审委员会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亳州一中南校 

20159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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